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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管理
2007-11-13 11:23  文章来源:大连特办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为贯彻落实《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》(国发[2007]57号)精神,切实做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,促进各地区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,保障广大农村居民食肉安全,商务部结合当前工作进展,发出关于加强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管理的紧急通知(详见商务部政府网站“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网”)。

  通知明确指出,乡镇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关系到城乡居民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,对促进畜牧、屠宰业持续健康发展、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,加强组织领导,完善工作机制,切实做好乡镇生猪屠宰管理工作。

 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,应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,明确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的整治目标;应结合实际,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生猪屠宰管理模式,如:实行统一配送,设立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,设立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,设立乡镇生猪集中屠宰点,建立屠工制等;应继续完善制度,建立长效监管机制。严格乡镇屠宰场(厂)设立和退出制度,严格肉品运销管理制度,严格生猪检疫检验制度,严格执法制度;应明确责任,强化部门配合,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,制定工作方案,层层落实,并责任到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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